圖書資料合法使用機制

紙本館藏:

1.訂立相關閱覽規則(圖書館管理規則)。

2.圖書館內各樓層影印室等處張貼〝尊重智慧財產權,請勿不法影印〞及〝圖書館影(列)印服務規則〞宣導遵守智慧財產權文字。

3.館際互借或複印合作業務,明確訂相關服務規範。(館際合作服務說明)

 

電子資源:

1.於圖書館電子資源網頁標明「因牽涉版權與各家出版商之規定,檢索電子資源僅限本校/院教職員生,且不得有商業行為及連續大量下載檔案之情事,如有違反智慧財產權之事實,須自負相關法律責任。尚請讀者多加配合,謝謝! 」提醒使用者注意 。

2.各電子資源系統廠商亦設有監測系統機制,遇有使用者大量且有系統下載,可查出連線IP Address,並向圖書館反應後續。

3.網路查詢區使用宣導。

 

影音光碟:

1.視聽區及觀賞室貼有告示:「圖書館因屬於公開場合,依著作權法規定,僅可播放有公開播映權之影像,請讀者切勿進行其他任何違反著作權法之情事」。

2.館員定時巡視讀者使用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