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圖書館「系所(通識中心)專業期刊」建置原則

                                                                      95.06.07圖書館諮詢委員會議通過

 

一、        因應每年期刊價格漲幅不斷成長,為保障本校各系所及通識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教學研究所需之重要且基本的期刊均能持續訂購,在考量圖書期刊經費有限及各系所(中心)期刊經費分配等問題及提供各系所(中心)評鑑所需之專業期刊清單,故進行本校各系所(中心)專業期刊之建置,希藉由該原則的實施來維持本校優質的期刊館藏。

二、        核心期刊的界定:

學術水準:刊載之論文質量高,在該學科領域具代表性及權威性,能反映該領域最新發展趨勢和研究成果。

文獻量:刊載之文獻量大、資訊豐富。

使用者:期刊內容受該領域學者專家所重視。

三、        進行程序:

第一階段:圖書館負責蒐集及彚整相關資料,做為系所(中心)專業期刊分級的參考。

第二階段:各系所(中心)依期刊之重要性將欲訂的期刊分級。

第三階段:各系所(中心)評選之專業期刊分級清單,需經各系所(中心)會議及學群會議討論通過後再提報圖委會

四、        各系所(中心)將欲訂的期刊依重要性分級:

將欲訂的期刊分成第1(非常重要);2(重要);3(普通)

為免遺漏重要期刊,若有目前未承訂,但仍屬專業重要期刊者,仍可提出申請,唯加入後之期刊種數及金額需符合經費分配狀況。無任何系所(中心)勾選的期刊,則全數訂。

五、專業期刊之修訂:建立之系所(中心)專業期刊清單希保證年內持續訂購,如遇經費短缺時再視經費狀況調整。系所(中心)專業期刊建置制度實施後之期刊經費分配:由本館期刊經費直接扣除二個或二個以上系(中心)勾選的跨系所期刊預算(含期刊漲幅)後,並保留每一系所(中心)之中西文專業期刊最低門檻數,餘額再依各系所(中心)專任教師及學生人數比例來分配各系所(中心)可採購之期刊種數及金額,先保留最重要的期刊清單,如有剩餘或不足部份,再由系所(中心)決定是否調整。

六、三年內如有新增系所(中心),先行由圖書館期刊經費予以扣除,餘額再依上述原則進行期刊經費的分配。

七、本原則經圖書館諮詢委員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