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圖書館館藏發展政策與處理要點
八十三年十月十三日圖書館諮詢委員會會議通過
九十九年四月二十一日圖書館諮詢委員會會議修訂
一 0 0 年九月二十三日圖書館諮詢委員會會議修訂
一0二年五月二十 九日圖書館諮詢委員會會議修訂
一、目的
(一)確定館藏資料徵集及淘汰的各項原則及程序。
(二)維持館藏的完整性、新穎性、有效性。
(三)使經費分配合理化。
(四)作為館藏評鑑的依據。
(五)提供合作採訪、館際互借等合作業務之參考。
二、圖書館的功能與服務對象
(一)功能:
1.配合本校發展政策,進行相關圖書期刊資料之蒐集、整理、典藏工作。
2.支援本校之教學與研究活動。
3.支援本校教學研究服務,以滿足本校人員的資訊需求。
(二)服務對象:
1.以本校之教職員工生為主。
2.校友及校外人士可申請閱覽証進館使用。
三、館藏學科範圍
本館館藏以本校系所相關之專業資料為主要蒐藏範圍。
四、館藏蒐藏政策
(一)選書成員:
1.館員提供各系所相關之專業及一般性資料目錄。
2.本校教職員工生可推薦各種圖書 資料。
3.系所、學院專責選書委員會委員及圖書館諮詢委員會委員審議各種圖書資源之薦購。
(二)圖書資料審議原則:
各系所、通識教育中心師生推薦之各種專業圖書資料,於其圖書經費額度內,推派專責選書委員會審議或經系所務相關會議審議,再經各學院、通識教育中心審議後交由圖書館採購。若超出各學院、通識教育中心分配之經費額度時,將請各學院、通識教育中心於經費額度內進行篩選。
圖書館或其它行政單位推薦的一般圖書資料,於通識教育中心經費額度內,由通識教育中心及其他相關單位審議後採購之。
1.圖書:
(1)須符合著作權法及智慧財產權之合法出版品。
(2)以最新出版為原則。
(3)電腦書之出版年份不超過兩年。
(4)原則上五十頁以下小冊子、掌中書、教材練習本不予採購。
(5)相同資料內容,若有不同媒體型式發行,以購買其中一種為原則。
(6)須符合本館館發展政策及讀者需求。
2.視聽資料:
(1)須具有公開播放版權。
(2)需為合法或沒有違反著作權法規之慮者。
(3)同一內容已有其他不同出版形式者,以易保存、不占空間、具簡易操作功能者優先蒐藏。
(4)電腦及相關軟體的使用及安裝需要帳號密碼者不予採購。
(5)須符合本館館藏發展政策及讀者需求。
3.期刊:
(1)SCI、SSCI、TSSCI收錄期刊優先訂購。
(2)新發行之學術期刊。
(3)未被SCI、SSCI或TSSCI收錄之期刊,但需符合 第2款原則。
(4)系所教學研究上有特殊需求者。
(5)期刊增訂,需經圖書諮詢委員會審議通過,若未能增訂,本館將原因個別通知介購者。
4.電子資源:含電子資料庫、電子期刊、電子書、網路資源等型態。
(1)內容必須符合本校系所學科範圍,並須考量各學科領域之均衡。
(2)電子資源以Web介面版本為優先,其他如檢索功能、操作簡易度、連線速度、權限範圍、內容品質、更新效率、價格、授權合約保障、廠商信譽等皆為評選之重要依據。
(3)為維持內容之完整性,電子資源以持續訂購為原則;圖書館每年定期提供本校各單位電子資源使用人次統計資料以供續訂參考。必要時,得於圖書館委員會提案重新評估之。
(4)初次薦購之電子資源,經各系所(通識教育中心)專責選書委員會或經所務相關會議同意後,再經各學院、通識教育中心審議後,交由圖書館提圖書館諮詢委員會進行評估審議之。
五、圖書資料複本問題
(一)中文圖書以採購1本為原則,如有需要可視情況增購之。
(二)西文圖書及視聽資料不購置複本。
六、圖書資料經費分配
各系所(中心)的圖書資料經費分配,依本校圖書館圖書資源經費分配原則辦理。
七、期刊
(一)期刊推薦案每年6月底前收件截止。
(二)訂購之期刊若同時有電子版及紙本,則以電子版本為優先,若讀者未指定或有經費考量,圖書館得決定訂購版本。
八、贈送資料的處理
經由贈送途徑進館的各類型資料,經審核後,欲保留的依一般程序處理、上架;不保留的即開放贈送給教職員工生,資料處理方式依本校圖書館受贈書刊處理原則辦理之。
九、淘汰的處理
凡經圖書館登錄入藏之館藏資料,合予註銷原則者,得依規定辦理註銷,註銷要點另訂之。
十、本要點經館務會議通過送圖書館諮詢委員會審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